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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2年学会参与制定《北京市实验动物地方标准》

发稿时间: 2017-01-19 09:59:01 来源:

  1992年,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国家《实验动物管理条例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《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暂行办法》,北京实验动物学学会的6位专家参与执笔了《北京市实验动物地方标准》,并通过了市科委组织专家的鉴定,标准的起草工作得到市技术监督局的大力支持。

       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于7月2日正式批准上述标准, 并于8 月1 日开始实施执行。这次批准的5 个地方标准是: 实验动物的环境和设施的技术要求; 实验动物的遗传标准啮齿类实验动物的遗传标准; 实验动物微生物学与寄生虫学等级标准啮齿类和兔类等级标准; 实验动物微生物与寄生虫学等级标准无特定病原体( SPF)鸡微生物学标准; 实验动物全价营养饲料标准啮齿类、兔、鸡全价营养饲料。

       1993年北京市科委颁布了《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。